日前,國家認監委發布《關于發布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2021年第7號),對《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人造板和木質地板》等12個第一批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并制定了《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塑料制品》《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洗滌用品》等2個第二批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公告》同時廢止了認監委公告2020年第6號公布的第一批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獲批開展綠色產品認證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采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此次公布的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以建材類產品為主,主要包括人造板和人造地板、涂料、衛生陶瓷、建筑玻璃、家具、絕熱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磚、木塑制品等。
其中,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防水密封材料”適用于各類防水與密封材料的綠色產品認證,包括瀝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膠。
認證模式
認證的基本流程包括:
1) 認證申請
2) 初始檢查
3) 產品抽樣檢驗
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5) 獲證后監督
注:初始檢查包括資料技術評審和現場檢查。
認證單位劃分
認證單位劃分的產品分類為瀝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密封膠4類。其中,瀝青基防水卷材又分為有胎改性類、無胎改性類和玻纖胎瀝青瓦;高分子防水卷材分為橡塑類和塑料類;防水涂料分為水性防水涂料和高固含量型防水涂料;密封膠分為硅酮類、硅烷封端聚醚類、聚氨酯類、聚硫類、丙烯酸類和丁基類。